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管理,把汕头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广东省实施办法》,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汕头市市区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制定城市各项规划,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各项建设的,适用本办法。
黄锦林副局长兼党组成员,1964年6月出生,广东汕头人,1987年7月加入工作。他于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有大学学历,专业领域是城市规划。作为局内的核心成员,他的贡献不可或缺。最后,副局长马清亮的详细信息未在文中提供,但他同样在局内发挥着重要的管理作用。
汕头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其中设立了一个重要的派出机构,即直属分局。这个分局的主要任务包括处理一些关键的规划审批事项。首先,它负责中心城区内经市政府或以上层级政府批准设立的区级工业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
汕头市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在国家、省、市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该局负责起草并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同时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城乡规划的政策和标准,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以及法定图则和城市设计。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在汕头教育信息网站获取。信息分为六类: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和其他。例如,教育机构的设置、工作计划和教育行政许可等重要信息都会在此列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查询信息,如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查阅点以及电子触摸屏。
政务公开科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包括《汕头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和发布,以及领导讲话的起草审核。市社会信用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信用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以及征信机构的管理。人事科负责办公室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考录、调配、培训等工作,以及退休人员服务等行政事务。